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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逍遥平台论坛及子论坛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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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社区巡查
时间:
2017-11-8 10:07
标题:
【2020】逍遥平台论坛及子论坛管理规定
第一章 内容发表
第一节
在论坛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现行法律(含行政法规)之要求,不得在逍遥论坛上发布、传播以下内容:
第一条:违反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所确定之基本原则的;
第二条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第三条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第四条
:
恶意攻击政府或国家机关的;
第五条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第六条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第七条
:
散布谣言,扭曲事实煽惑、挑动会员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破坏论坛形象的
第八条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第九条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
:
制作、发布、传播、讨论、交流、宣传(涉及网络游戏产品的B.U.G)等涉及版权、盗版等内容的;
第十一条
:
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私自剽窃他人作品(含文字及绘画、摄影等内容)的;
第十二条
:
发表相关擦边内容的文字、图片、链接的;【擦边内容的定义见附录】
第二节 可能合法,但在逍遥论坛禁止之内容:
第一条
:
在任意版块灌水、恶意灌水的;【灌水的定义见附录】
第二条
:
在任意版块粗言秽语、讽刺诋毁其他会员(含论坛管理人员),蓄意破坏论坛讨论秩序的,以及在技术及产品版块因支持某一产品而不顾客观事实肆意拔高该产品,并对其他产品进行不实攻击的;
第三条
:
除金山公司官方工作人员发的金山自有产品广告外的一切形式的商业与非商业广告发布(如发表非本版块的任何形式的活动帖,必须得到本版斑竹的同意方可发表,否则视为广告帖进行处理)
第四条
:
篡改在任或去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图片,捏造或篡.改.领.导.人发言的;
第五条
:
使用国旗、军旗、、党旗、国家.领.导.人.相片等作为自己相关信息的;
第六条
:
任何与政.治有关或者涉及到政.治问题的主题;
第七条
:
在任一版块发表非文学需要的、露骨的性描写的(含暧昧的性描写,以下同)以及发表过于暴露的图片打擦边球的;
第八条
:
在任一版块用含色.情、暴力、性描写的文字作为标题,而脱离所发内容,只为吸引注意力的内容;
第九条
:
其他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旨的内容。
第十条
:
带有抨击、诽谤、辱骂、诋毁、侮辱他人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第十一条
:
发表带有任何游戏的任何辅助软件或***有关的字眼、截图等内容。
第十二条
:
游戏论坛中不得发表关于游戏纷争的任何内容(如帮会恩怨争论、个人之间的恩怨等)
第十三条
:
其他违规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所发表内容引致大部分会员反感、投诉且极端违背正常逻辑思考方式的,或由当版两名或两名以上版主或负责超级版主、大区论坛管理员认定影响当版正常发帖及回帖秩序的。
第三节 用户ID
以下形式社区用户ID为违规ID,如注册此类ID,将会视情节被管理员禁言、屏蔽、永久注销:
第一条:以党和国 家 领 导 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第二条: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第三条:和管理员、版主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第四条: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第五条: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第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一节 处理手段
第一条 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手段包括:
1、注销用户。禁止用户访问和西山居相关的所有内容;
2、锁定用户。禁止访问论坛和被其他人访问;同时删除违规人员所发布主题、锁定违规主题同时对违规人员提出警告;
3、转移违规主题至回收站、删除违规主题并对违规人员提出严重警告;
4、扣除违规人积分、扣除违规人积分并删除主题、扣除违规人积分并对违规人员提出严重警告(积分扣除办法附后);
5、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实施暂时禁言,禁言时间根据情节为一周直至一月不等。(封ID,以下同);
6、对违规ID实施永久禁言;
7、对违规人实施禁止访问;
8、对违规人实施IP禁止(封IP,以下同)
第二节 违规人员的处理
第一条:违反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至第九条者,在保留证据备案后,直接删除违规内容,不予另行通知,并对违规者实施永久禁言处理;
第二条
:
违反第一章第一节第十条者,在保留证据后,对于违规者,管理人员给予违规人锁定或删除违规内容的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永久禁言,不予另行通告。言后仍注册副ID或没有悔改之意继续违规者,给予永久禁言处理,并视情况给予IP禁止;
第三条
:
违反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者,在保留证据后,管理人员给予锁定违规内容或者删除违规内容的处理。对于屡次犯规者以及资深会员,将给予暂时禁言处理。对于禁言后仍注册副ID或没有悔改之意继续违规者,给予永久禁言处理,并视情况给予IP禁止;
第四条
:
违反第一章第二节各条者(除第三条及第十一条),在保留相应证据后,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违规人删除违规内容的处理,并扣除积分。对于屡次犯规者以及资深会员,将给予暂时禁言处理。对于禁言后仍注册副ID或没有悔改之意继续违规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禁言、黑名单处理,并视情况给予IP禁止;
第五条
:
违反第一章第二节第三条及第十一条者,在保留相应证据后,管理人员给予违规人锁定、转移或删除违规内容处理,并根据情节是否严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禁言、黑名单处理,并视情况给予IP禁止;对于含有色.情、广告、反.社.会主义等内容的,管理人员给予违规者永久禁言处理。对于私人论坛的广告,管理人员将一律修改广告链接,将其广告链接修改处理,并对广告发布者提出警告或严重警告;屡次发布广告者将给予禁言或IP禁止处理。
第六条:针对涉嫌恶劣,被网信监管部门举报者会采取注销或锁定处理。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一节 会员权利
第一条 会员有在遵守论坛所有规定的前提下,发表内容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有针对论坛内的违规内容进行监督、批评和投诉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有对管理人员的错误处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如认为管理人员对会员的处理失误,会员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第二节 事务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论坛事务区为受理会员对论坛事务投诉,建议等相关问题之唯一合法版块,会员如在其他版块发表投诉和建议,论坛管理人员将有权不予处理同时有转移、回收、删除原帖及做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 论坛事务管理区属非交流版块,任何会员不得发表与版块服务内容无关之主题,同时不得参与与本人无关投诉内容之讨论. 违者将视情节做删帖警告,扣分及禁言等处理(斑竹申请帖除外可根据情况进行支持并发表意见)
第三条 会员进行投诉时的管理办法:
1、对他人违规内容的投诉,经管理人员查实并处理后,将给予举报者15分的积分奖励;对于举报内容不实者,管理人员将不予处理;对于旨在扰乱论坛正常秩序的恶意举报,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存在恶意诽谤、攻击、抨击的,以及对他人的合理举报行为冷嘲热讽的,将给予一次性扣除积分500—1000分的处理,并视处理后的情节给予禁言、黑名单、封IP等处理;
2、会员攻击会员或版主,请当事人勿回嘴还击,以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和纷争。如有类似情况,应在论坛事务管理区提出投诉,管理人员视情况和话语的可接受程度给予解释、规劝、警告、扣分、封ID等处理;
3、对不服管理人员处理者,请将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如实以平和措词列出,然后以PM形式通知论坛管理员或超级斑竹。如果措词激烈指责管理层成员而又缺乏有力证据,任何管理层成员有权对投诉人进行二次处罚。
4、对管理层处理有异议者,请以平和措词列出,避免因过激言语引发更多矛盾。如因措词激烈指责管理层成员而又缺乏有力证据(例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之类),可视为诬陷污蔑,任何管理层成员有权对该会员进行二次处罚。
第三节 论坛积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积分奖励制度:
1、在事务区举报违规内容,并经管理人员查证属实且处理的,给予加15分的奖励;
2、发表原创内容,并被管理人员加入精华的,给予加15分-100分的奖励;同一内容帖子不得在超过3个以上版面申请精华;以示公平!(转载内容进入精华的,不予积分奖励);
3、对论坛建设有贡献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采纳的,给予加15分-100分的奖励;
第二条 积分扣除制度:
1、对于灌水的,情节较轻的,管理人员将给予扣除积分35-65分处理;对于恶意灌水及恶意灌水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将给予删除灌水内容、一次性扣除积分100—1000、积分发贴量清零、禁言直至黑名单的处理;
2、对于发广告且情节较轻或认识到错误者,管理人员将给予扣除积分35-500分的处理;
3、对于粗言秽语、恶意人身攻击、扰乱论坛秩序、多次违规不听劝阻者,管理人员将视情节给予扣除积分50-1000分、积分发贴量清零、禁言直至黑名单的处理;
4、对于使用、篡改领.导.人发言、图像,使用领.导.人图像、国旗,国徽作为自己头像,以及发表敏感性政.治内容且情节较轻的(含认识到错误的),管理人员将给予扣除积分50-200分的处理。
5、对屡次违规警告无效的,视情节给予扣除积分65-1000分、积分发贴量清零、禁言直至黑名单的处理;
6、积分扣除可同时与其他处理手段一起使用。
第四节:会员行为管理
1、会员登陆逍遥论坛时,应登陆属于自己的账号或ID,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登陆其他会员或管理人员的账号或ID。
2、会员的账号被他人登陆,导致的违规或一切问题,由会员自行承担。
3、会员登陆管理人员账号,一经查证将撤销该管理人员的所有职务且永不录用,而登陆管理人员账号的会员也将受到永久禁言的惩罚。
4、管理人员账号包括:实习版主、正式版主、草根版主、实习超级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嘉宾、论坛管理员
5、利用其他手段或方式将管理团队中的任何之信息泄露的,亦同按此规定处理
(并非登陆管理人员ID,但同样将管理团队中的任何之信息泄露的,当事会员与泄露信息的管理人员都将受到永久禁言的处罚)
管理团队中的任何之信息包括:所有内部版主群、游戏论坛版主区内的任何内容及其他未公布的任何内部信息。
第四章 逍遥论坛管理规定的修订
第一节 逍遥论坛保留随时变更本规定的权利;
第二节 逍遥论坛管理规定的增补和删节应征求管理人员的广泛意见;
第三节 逍遥论坛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全体管理人员所有。
第五章 当逍遥论坛管理规定与社区某一版面具体规定冲突时,以逍遥论坛管理规定为准!
第六章 附录
第一条 灌水和恶意灌水的定义
1、灌水的情况包括:发表与版面讨论及版面定位主旨不相符合的内容的;发表与主题内容严重不符的内容的;发表内容中只包含纯粹的表情符号,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所发表内容没有实际意义,如“去睡觉了”、“哎”、“嘿嘿”等的。
2、恶意灌水包括:大量发表无任何实际意义的主题及回复的;在同一时间段或短期内转贴大量内容而自己不参与讨论或只有只言片语敷衍了事的;在同一时间段或短期内多次回复发贴时间在三个月之前且无实际意义的主题的;发表或回复大量无主题性的图片或表情符号,而不进行任何解释或只有只言片语敷衍塞责等;
3、刷屏的定义:在某一时间段或短期内,在同一版面或者同一版块,大量重复发表同一内容或无实际意义的主题及回复。
第二条 盗版软件和软件的讨论界定
1、 盗版软件包含:违反与软件著作权人(公司)的最终用户协定公开发布软件产品的;未取得软件著作权人(公司)的授权,擅自发布、传播软件产品的;其他非法途径获得的软件产品。
2、 软件包括: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擅自破除软件产品的限制等的;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更改软件功能等的(含未经授权的汉化软件)。
3、 盗版软件的讨论包括:以任何形式讨论盗版问题,含擦边球(如教唆他人如何使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和如何输入关键词等);不注明官方汉化、官方试用版同属非法,以讨论盗版问题处理。
第三条 扇.动.帖及擦边帖的讨论界定
1、扇.动.帖的界定:帖中内容涉及到评论、抨击、漫骂、指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国家制度, 人民政府、人民军队等与国家领.导.人有关的内容,不论是单纯的评论、抨击、漫骂、指责,都属扇.动.帖贴范畴(对于支持、鼓励国家相关举措的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进行任何处理)
2、擦边帖的界定:帖中内容含有与相关规定不直接冲突但又临近的相关内容,具体界定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斑竹进行裁定!
第四条 关于论坛短消息(PM)的使用规定
1、不得过分使用PM骚扰其他的会员。其内涵如下
(1)过分之定义:发送短消息频繁,其频率高于1分钟1条
(2)骚扰之定义:在短时间内发送的短消息,内容一致或相似
(3)恶语相赠之定义:发送违反金山社区游戏论坛管理条例的言行或内容
2、私人PM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拿到论坛上来公开,其内涵如下
(1)PM内容未经对方许可,严禁公开
(2)投诉对方使用短消息不当时,可以在投诉贴中公开PM题目,投诉贴之外的地方严禁公开。
(3)投诉对方使用短消息不当时,管理员如有需要了解短消息内容,可向投诉人索要,但投诉人和管理员都不得未经被投诉方同意,公开PM内容。
第五条 论坛注册ID、头像、自定义头衔、昵称、论坛签名管理规定
1、请勿使用以下文字或图片作为自己的ID、头像、自定义头衔、昵称、论坛签名档:
A.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像、图片;
B.国家政府机构或与领.导.人有关的及其他行政机构的名称、图片、内容;
C.不文明、不健康的名字或内容以及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图片、内容;
D.不得将昵称及自定义头衔命名与金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位、头衔相同(如官方管理员、首席执行官等)
E.不得使用任何涉嫌诋毁、侮辱、冒充、讽刺他人的文字内容或图片;
F.不得使用与金山社区游戏论坛管理规定相违背的内容、图片;
如果管理人员认为您的相关信息有违上述规定,有权注销您的任何信息!
2、论坛自定义头像及签名的细化规定
A.严禁使用色.情、暴力、国旗、军旗、国家领.导.人的图片或照片作头像。
B.签名不得违反社区各项管理规定及与社区管理规定冲突。
C、论坛注册ID、头像、自定义头衔、昵称、论坛签名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
1次:直接删除违规内容,并进行警告!
2次:警告无效,将扣除500积分,并严重警告一次!
3次:屡次警告无效,直接进行黑名单处理!
新增:管理人员制度
超级版主:有权删帖、锁帖封禁(1~30天,永久需上报上级管理)违反管理规定的会员,处理帖子需注明删封的理由。
版主:有权删除、移动违反管理规定的帖子,需注明处理说明,比如:违反版规,恶意攻击他人等;
实习版主:负责维护版面稳定,处理版友游戏中遇到的问题,实习观察期无权限处理帖子和会员。
管理人员行为管理办法:
1.除以上普通会员管理规定之外,不得与会员互撕、互喷。
2.管理违规罪加一等,会员有权投诉管理人员。
3.不得机械式回复帖子,回复帖子之前认真阅读内容,请认真对待自己的回复,你的回复代表的是管理员而非普通会员。
注意事项: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如与其他管理规定相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2、由于违反以上规定,被执行永久禁言、黑名单处理的会员或斑竹,其ID的相关昵称、自定义头衔、勋章、积分、发帖数、等信息逍遥论坛管理层有权进行撤消或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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