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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复旦投毒案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超级牛牛之马甲B    时间: 2015-1-10 11:58
标题: 关于复旦投毒案的看法。
      前情大家应该清楚,不复述了。现在网上分成两派。一方主张杀。一方主张放。我是个完会的主杀派。

      对方的意思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为罪犯还年轻,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2、已经发生了一起悲剧,为什么还要人为制造另一起。

      3、为什么非要一命抵一命。

      4、他已经后悔了。为什么一定要枪毙。

      我的看法是。

      1、受害者也很年轻,谁又能这个无辜的人一个机会。既然不行在你们要给罪犯一个机会时又将受害者置之何地。

     2、一起悲剧发生了。是因为一次犯罪行为,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惩罚。下一个人在变成罪犯时就不会仔细的考虑下他犯罪的成本和代价。这样悲剧只会越来越多。表面上我们可能制止一起悲剧,实际上我们是创造了更多悲剧的可能。

    3、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我欠你10万只还你10元你干吗。

    4、和上个说法类似。如果杀人只用后悔就不枪毙了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总结。我觉得除了受害者家属,没人有这个权利去代替他们去原谅,来显示你的仁慈,你这是在花别人的钱长自己的脸,这种行为相当无耻。。

作者: 灬ぷ霜之哀伤ぷ灬    时间: 2015-1-10 12:04
我的看法是 关你鸟事
作者: 超级牛牛之马甲B    时间: 2015-1-10 12:17
本帖最后由 超级牛牛之马甲B 于 2015-1-10 12:19 编辑
灬ぷ霜之哀伤ぷ灬 发表于 2015-1-10 12:04
我的看法是 关你鸟事


人都是这个心理。老人倒地没人扶,关你鸟事。贪污腐败关你鸟事。然后只要和自己利益无关的事都关你鸟事。等到事情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连个鸟毛都不是。也许到时候你又会怪世人太冷漠。却不会记得你说的话。
作者: 叶韵林    时间: 2015-1-10 12:38
不关注这个啊。。你得从头到尾讲述一遍
作者: 改了名的闲愁过客    时间: 2015-1-10 13:01
我观点就是杀人偿命,不是说一种快意的报复感,而是一种重罪制止警告后续的犯罪!
就好比,你欠钱就必须还钱,这样你就要考虑你是否还得起,因为你花的必须是自己的钱。杀人必须偿命,这样你杀人的时候就要考虑是否愿意以自己命去换对方的命,因为你这不仅仅是杀人,而是杀你自己!
作者: 宁负苍天不负袖    时间: 2015-1-10 13:54

作者: 歌德的孩子    时间: 2015-1-10 15:40
我个人也是赞成死刑的,毕竟这样才能让人在犯罪之前先考虑清楚代价。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我之前看到一张照片,而那张照片感动了我。那是国外三大最著名媒体的年度总结照片之一。

一个死刑犯,在执行绞刑的前一刻,被害者的父母原谅了他,亲手替他取下脖子上的绳子。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思维状态,我想也许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思想教育,并没有教会我们这样大尺度的原谅。
但我还是很敬佩这种原谅精神的。也许是他们的信仰让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

作者: 超级牛牛之马甲B    时间: 2015-1-10 16:09
歌德的孩子 发表于 2015-1-10 15:40
我个人也是赞成死刑的,毕竟这样才能让人在犯罪之前先考虑清楚代价。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我之前看到一张 ...

那张图我也看过。对那我是认可的。只有受害者或家属才有这个权利去宽恕。如果黄洋的父母选择了谅解我对不判死刑也表示理解。可一些与事件无关的人非强迫用所谓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去逼受害人谅解的行为我觉得很无耻。甚至有人在知道黄洋父母不谅解时竞然开口骂人。这就好像是花别人的钱摆谱一样让人恶心。我只想对他们说下次当你自己的孩子也被人杀了时你也这样。我就认可你真的是个圣人。并且向你道歉。现在请他们闭嘴,让法律说话。
作者: 难免有错    时间: 2015-1-10 19:40
我赞成该杀。
如果说不杀,那以此类推,以后出现类似的惨剧,制造者是不是也可以说可以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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